(二)加强银政、银企合作。
认真落实省级金融部门支持凉山跨越发展对接会上签署的各项协议,确保落实到位。州金融办对银政合作、银企合作、银银合作工作负总责,要督促已达成的银政13项协议、1749亿元,银企合作168个项目、意向性授信额度685亿元,银银合作3项协议落到实处。州内各金融机构,具体负责协议的落实到位工作,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多沟通多汇报,敦促意向性授信额度变成真正的信贷资金,以切实缓解我州项目建设筹资困难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同金融机构的对接,努力完善贷款相关手续,以积极、主动、诚信赢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突出产业招商、专业招商、以企招商和小分队招商,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强化成凉合作、攀凉合作、厅(局)州合作。紧紧把握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机遇和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新动向,发挥西博会等重要招商引资平台作用,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和在川央企,用一流资源引进一流企业、推进一流开发、促进一流发展。
(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依托与省银监局的战略合作,选择部分优势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帮助其上市融资;鼓励上市企业再融资及并购重组。推动债券市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加强各级投融资平台建设,扩大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五)激活民间投资。
要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增强投资内生动力。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建立覆盖全州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行为,规范、整合涉及民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协调联动机制
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等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有针对性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完善投资管理的政务服务公开平台,拓展并联审批服务功能和覆盖范围,将更多审批部门、审批事项纳入并联审批运行系统,以切实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发改、国土、环保、规划建设、移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项目业主完成项目核准备案、土地报批征用、环评批复、规划许可、移民搬迁、安置补偿等前期工作;交通、水电、通信部门负责协助业主完成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工作;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积极完善相关报批材料。县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周报、月清、季结”项目推进机制和“零阻工、零障碍”项目保障机制,跟踪了解项目推进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州重大项目办不定期通报全州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各县市、各部门和项目业主要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项目监管机制,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检查、稽察和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安全。要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调研,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项目业主排忧解难;加强投资形势监测、预测,促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