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市分公司《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类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针对低收入农民最迫切的疾病、伤残和死亡等风险的保险服务。小额人身保险对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规避农民生、老、病、死等风险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程度,完善农村灾害救助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保监会“鼓励创新、适度竞争、审慎监管、适当保护、持续发展”原则,要求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扩大到市内各县区,力争实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低收入家庭能够参加小额人身保险。通过扩大试点,2011年,力争全市试点乡镇达到20%以上,农村人口承保面达到10%。逐年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到2015年底,力争全市农村人口承保面达80%以上。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扩大试点,帮助解决扩大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要对扩大试点给予优惠政策和措施;税务部门要探索给予投保农户和扩大试点公司税收优惠扶持;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利用扩大试点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度的有效途径;医疗卫生部门要积极为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创造有利条件;教育部门要为农村地区保险进学校提供便利条件;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为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各县区政府要精心组织,积极支持试点公司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公司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衔接,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市政府拟于今年下半年在苍溪县召开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全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扩大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县区要及时将扩大试点工作情况报市政府金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