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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联赛的意见的通知

  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全部在节假日举行,不占用参赛运动员文化课学习时间。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区赛、通讯赛、升降级等制度。原则上,小学只开展乒乓球项目比赛,在各县区范围内举行;初中开展的项目比赛先在各县区进行预赛,选拔出优胜队伍参加全市的调赛;高中组直接参加全市比赛。小学和初中组运动员凭学籍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参赛资格由市、县区教育部门把关。高中组比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及审查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山东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参赛学生在以上联赛中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的,评定相应技术等级;取得名次的,在升学上享受同地区、同级别中小学生运动会同等名次待遇。已开展联赛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市级年度中学生单项比赛。我市参加全省中学生、青少年比赛的队伍以取得联赛冠军的队伍为基础组建。
  (三)保障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经费来源。从2011年开始,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从地方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补助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联赛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赛和运动队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联赛总冠名为“中国体育彩票杯”。联赛承办单位、参赛队伍可以通过单项赛事冠名、参赛队冠名、广告资源利用、特许称号等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
  (四)建立联赛奖励制度。对在各级联赛中取得团体前六名的学校颁发奖杯,个人项目奖励前八名并颁发成绩证书,对取得团体前三名学校的主要指导老师颁发“优秀体育指导教师”荣誉证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单项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参加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的学校,市体育局每年将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比赛成绩和输送省市专业人才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或体育器材方面的扶持。
  (五)中小学生体育联赛要与各运动项目普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以全市体育联赛为龙头,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积极开展本辖区体育联赛,提高广大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促进各运动项目在中小学校的普及。通过联赛的开展,带动全市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使各类学校各具特色的体育传统项目不断发展,进一步丰富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途径,扩大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模,为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建立健全运动员安全保障体系。认真开展有关体育比赛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为比赛配备专业的救护医生,制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要为参赛运动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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