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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揭阳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
  从 2011 年起开始试点,选择一批独具特色的镇和行政村进行重点发展建设。根据省的要求,市选择2个镇,各县(市、区)选报2个以上行政村(其中普侨区、大南山侨区各选择1个村)作为示范点。各县(市、区)要将2011年、2012年拟创建的名镇名村示范点名单,于2011年7月30日前报市委农办。示范点一经确定,就务求精心组织、扎实打造,确保2011年初见成效、2012年实现目标。通过示范带动,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30%的行政村完成示范村建设,全市10%的镇和行政村完成名镇名村建设,推动全市农村宜居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地区小康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名村、示范村建设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基础。部分自然村特色特别鲜明,资源条件与行政村内其他自然村差别较大的,可适当将创建主体调整为单个或几个自然村。
  市将适时推荐申报一批特色显著、示范性强的名镇名村成为省级和国家级名镇名村。
  四、建设要求
  (一)基本要求。村庄经过改造整治,达到生态良好、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生活便利、社会和谐的要求。
  1、经济基础较好,农民生活宽裕。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多数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农村居民实现住有所居,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休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较完善。
  2、功能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村庄有建设规划,居住、生产、公共活动等区域布局合理。村庄达到有文化公园、有运动场所、有图书阅览室、有无害化公厕、有硬底化村道、有照明路灯等“六有”标准,与外界交通畅顺,出行方便,饮用水卫生合格,电力、电视、通信网络全覆盖,居民生活便利。
  3、环境洁净卫生,村貌景观美化。村容村貌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村基本标准,实现生活污水雨污分流和无害化处理,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密闭式存放清运、规范化处理。农田、池塘、湿地等生态良好,庭院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村庄绿化覆盖率高,建筑景观和谐,农房整洁美观,无严重破损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
  4、村风秩序良好,社会安定和谐。玉湖经验得到贯彻落实,农村管理民主,党群关系融洽,村民和谐相处,社会治安良好,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特色要求。要主题突出,品牌响亮,效益明显,拥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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