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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全省重点引智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


  4、节能减排技术、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利用、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

  5、符合当地调整经济布局和结构要求、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引进并已培育成熟,具有较大示范推广价值的优良品种或先进技术项目。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1、2012年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计划仍采取国家和省计划同时组织、分别编制、一并申报的办法。各市、各部门申报国家和省计划,一般各不超过2项,并按重要程度予以排序。要重点从现有国家引智基地、示范单位和省引智基地中筛选项目。
  2、统一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该系统的使用说明见附件3。

  3、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效益、发展潜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等情况,认真组织整理申报材料。国批项目申报材料于2011年10月2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省外专局引智综合处,逾期不予受理。省批项目申报材料于2011年12月15日前报送。

  4、认真总结今年示范项目执行情况,于2011年12月15日前一式两份将2011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项目执行情况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省外专局。

  5、凡申报国家计划项目,各市外专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请在《2012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中的“项目承担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项目单位也在此栏加盖公章),“引智归口部门意见”栏不要加盖公章。申报省计划项目,请在“引智归口部门意见”栏加盖公章。

  6、凡是申报国批项目或国家引智基地(示范单位)、省引智基地申报的项目,请在《国家外国专家局2012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示范项目)汇总表》备注栏内分别注明“国批项目”、“ 国家引智基地项目”、“ 省引智基地项目”。
  重点引智项目联系人:马莉亚

  示范推广项目联系人:张延诚

  联系电话:0531-86095543

  传  真:0531-86095543

  电子邮箱:mly@sdrs.gov.cn

  zyc@sdrs.gov.cn

  附件:1、山东省引进国外智力重点项目申请表

  2、“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引智项目汇总表

  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略)

  4、2012年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示范项目)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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