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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1]5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枣庄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降低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最大限度控制高血压危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减少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减少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危害为目标,以省部联合项目为支撑,以健康促进为手段,紧密结合“健康枣庄”行动和深化医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整合社会资源,改善居民饮食环境与习惯,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进“幸福枣庄”建设。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减盐政策措施,建立减盐环境支持体系,强化健康教育,进一步增强居民低盐膳食防控高血压和科学健康饮食意识,到2015年全市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到10克以下。

  (一)贯彻落实促进减盐的政策措施,创建低盐膳食环境,引导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为居民提供低盐健康食品。

  (二)提高居民低盐膳食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强化减盐意识。

  (三)提高人群自我血压知晓率和高血压控制率,强化高血压干预措施,规范高危人群和病例管理。

  (四)建立减盐效果监测与评价系统,动态了解食盐销售量、食品盐含量、居民食盐摄入量、血压水平及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情况。

  三、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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