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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鞍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鞍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桂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姜崇刚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 哲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凌霞 市妇联主席
  委 员:王洪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先颖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晓英 市委党校副校长
  邹玉颖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德明 市建委副主任
  高良喜 市农委副主任
  董 刚 市民委副主任
  宋国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屹辉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杨 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化成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敬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得宽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王守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娜 市水利局副局长
  温 和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孙 程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素华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孙彬彬 市环保局副局长
  宋桂兰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李 舒 市统计局副局长
  赵云龙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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