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海东地区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2010—2014年)的通知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信服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共同创建与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地区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二)加快改革步伐,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4、依法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府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机制,减少行政机关的职能交叉和重叠,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行署办公室、地区编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5、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科学合理设置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健全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制度,逐步在全地区推广实施。(地区编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6、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促进乡镇职能转变。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依法稳步推行事业单位岗位全员聘用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切实加强对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管。(地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7、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公共财政向农牧区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环境更艰苦的地区倾斜。增加地区对下转移支付,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将所有行政费用支出纳入预算范围。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等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地区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8、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提高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能力,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着力推动民生建设,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镇职工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救助制度,健全覆盖县、乡、村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分工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