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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派出所

  副科级规格。按照行政区划分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8名,其中:峨岭派出所15名,木黄派出所、合水派出所、朗溪派出所、缠溪派出所、洋溪派出所、新寨派出所、板溪派出所、沙子坡派出所、天堂派出所各5名,新业派出所、永义派出所、罗场派出所、杨柳派出所、中坝派出所、杉树派出所、刀坝派出所各4名。峨岭派出所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2名,其他乡(镇)派出所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民间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办理一般行政案件;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对重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依法预防、治理辖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抢险和现场维护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人员编制

  自治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210名,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配备。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0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交通警察大队(加挂公路巡逻警察大队牌子)

  副科级规格。内设情报信息办公室、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公室、公路巡逻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政法专项编制17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8名。

  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有关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负责公路治安巡逻。

  (二)禁毒办公室

  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禁毒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组织、协调全县禁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禁毒工作中、短期发展计划,督促、指导全县禁毒工作的开展;掌握全县禁毒工作情况,负责禁毒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会同县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禁毒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督促、指导全县禁毒执法和管理;负责县禁毒委(办)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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