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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全省环保目标责任书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2.经过整改,2011年3月该改扩建工程具备了进水运行条件,并完成了管网切换,但未按2010年解限时承诺时间投运;
  3.6月16日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在2011年上半年日常督查时再次要求该工程必须在6月30日前投入运行,但至今仍未运行。

实行黄色预警监控和挂牌督办

1.污水处理厂要立即投运改扩建工程,并确保在2011年8月31日前通过环保验收;
  2.兰州市政府在警示发布后5日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工作结束后,由兰州市政府向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挂牌督办和预警监控申请。

1.改扩建工程于2011年7月4日进水试运行,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已停运,目前实际处理污水13-14万吨/日;
  2.8月31日检查在线监控设施和中控室数据均不正常,现场调阅8月12日至8月30日数据,结果发现,8月12日氨氮进口浓度0.17毫克/升,出口浓度却为15毫克/升,其它时间段数据也存在出口浓度比进口浓度大得多的类似问题;
  3.未通过环保验收,还未达到整改要求。

未完成

2

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1.2010年全省挂牌督办及黄色预警监控企业,经过整改,部分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但仍存在氨氮排放不达标问题,2010年限时承诺的厂内升级改造工程至今未动工;
  2.进水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设计接纳标准的问题至今未解决。

实行黄色预警监控和挂牌督办

1.污水处理厂要立即启动升级改造工程,并确保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做到氨氮达标排放;
  2.兰州市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进水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设计接纳标准的问题;
  3.兰州市政府在警示发布后5日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4.整改工作结束后,由兰州市政府向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挂牌督办和预警监控申请。

1.升级改造方案已于5月份通过专家论证和市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企业制定了施工计划,兰州市环保局于8月26日将施工计划报省环保厅审批,9月13日省环保厅批复,企业计划近期实施升级改造工程;
  2.兰州市政府实施了厂外原水治理管网工程,已完成铺设26.6公里(计划铺设管网29.2公里),占总工程量的91.1%;
  3.还未达到整改要求。

未完成

3

武威市

古浪县惠思洁纸业有限公司

1.污水治理设施技改项目黑液提取工程还未开始;

2.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土建仅完成60%,总体进展滞后,超标排放。

实行黄色预警监控和挂牌督办

1.企业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建成该工程,并做到达标排放;

2.武威市政府在警示发布后5日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工作结束后,由武威市政府向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挂牌督办和预警监控申请。

1.企业投资1060万元,正在对废水生化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完成土建工程量70%,设备安装工程量的30%,修筑了400 m3选择池1座、8064 m3改良氧化沟1座、3215 m3二沉池1座、2110 m3混凝沉淀池1座及配套处理设备;

2.黑液提取深度治理工程还未实施,废水超标排入附近林场,出水COD监督性监测值均在300mg/L以上;

3.还没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4.还未达到整改要求。

未完成

4

 

 

成县污水处理厂灾后重建工程

2010年全省挂牌督办及黄色预警监控企业,灾后重建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实行黄色预警监控和挂牌督办

1.项目单位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建成该工程并通过环保验收;
  2.陇南市政府在警示发布后5日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工作结束后,由陇南市政府向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挂牌督办和预警监控申请。

1.由于2010年“8·12”特大洪灾影响,受灾严重,影响了建设进度。成县政府利用世行优惠紧急贷款,于2011年2月27日开工建设成县污水处理厂。目前,工程主体已完成,新设备全部到位,已安装70%,完成投资2260万元,预计2011年10月底完成工程建设,进行调试,但重建工程未考虑“脱氮除磷”问题;
  2.还未达到整改要求。

未完成

5

武都污水处理厂

2010年全省挂牌督办及黄色预警监控企业,经整改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今年以来设施运行仍不正常。

实行黄色预警监控和挂牌督办

1.企业要加强管理,确保COD稳定达标排放,保证2011年发挥减排作用,同时要尽快制定氨氮达标治理方案,确保在2012年12月31日前氨氮稳定达标排放;
  2.陇南市政府在警示发布后5日内向省政府做出书面说明,并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3.整改工作结束后,由陇南市政府向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挂牌督办和预警监控申请。

1.企业加强了运行管理,现场检查和记录,武都区污水处理厂进水COD116.7mg/,出水COD55.36mg/L,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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