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市地震部门要科学规划,调整优化台网布局,完善台网运行管理,加大对现有台站日常监测、短临跟踪、资料分析处理与报送、异常落实、监测仪器系统的维护、观测环境的整治和保护、台站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加快东部台站建设步伐,推进地震烈度速报网建设,提高地震监测能力。
(十)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市地震部门、各区镇要重视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地震应急救助网、地震安全农民服务网和村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的队伍建设,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群测群防工作措施,完善市区-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财政、地震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按时发放群测群防联络员补贴,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测、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努力推进地震预警和紧急处置系统建设。开展我市城市与重大工程地震预警示范系统建设,逐步将自动紧急处置技术纳入安全运行控制系统,提高重大基础设施与生命线工程应对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二)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市国土、规划、住建部门要严格执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
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市地震部门要完成辖区内现有台站设施和保护范围的备案工作。
四、突出重点,全面提高震灾综合防御能力
(十三)开展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抗震加固工作。住建部门要组织完成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区镇、教育、卫生、旅游、文体、商务、国资、通信、电力等部门予以积极配合,重点做好我市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根据普查鉴定结果采取必要加固措施。
(十四)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市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征求市地震部门意见,依据活断层探测结果和震害防御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合理避让,距离地震活断层两侧15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永久建筑,20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重要建筑物。市地震部门要抓紧推进我市海棠湾、亚龙湾、创意新城的地震小区划研究,作为我市新开发建设区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依据。城市规划修编中要体现地震灾害防御内容,要将地震部门纳入为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