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组长:陆仁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
  王祉壮(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龙轩(市编办副主任)
  林桂楠(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工作小组成员从各相关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市人社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保密。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成员都将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规定。
  三、岗位设置
  根据《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的批复》(三编字〔2011〕4号)核定的各中学教师缺编情况确定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5、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3年6月30日至198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行政、事业编制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五、招聘时间
  2011年7、8月份。
  六、招聘程序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报市政府审批。
  2、7月4日(星期一),在《海南日报》、《三亚晨报》、三亚电视台以及三亚市人民政府网、海南省教育厅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考试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7月18日至7月24日止;
  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提供材料
  应聘者按学段、学科分类填写《2011年三亚市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三张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
  (5)行政、事业编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