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凸显优势,保障发展,走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路子。
立足我县资源、区位、自然条件等优势,鼓励参加农产品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和基地建设,园区内农产品无公害认证通过率100%,打响生态、绿色品牌。鼓励探索、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农渔结合生态立体农业循环的模式,充分利用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六)挖掘潜力,提升效益,积极鼓励产品精深加工。
优化园区内产业布局,创新经营方式,推进园区农业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休闲观光等协调发展,根据各主导产业与精品园区建设标准与产品特点,积极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增强带动能力,在景政发〔2010〕14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企业在园区内的生产经营用地政策,鼓励企业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全面落实推进“两区”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两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和政策实施等工作。发改部门要牵头编制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将“两区”建设列入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加投入,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农办、农业、林业、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两区”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优先扶持“两区”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两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两区”的科技开发;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两区”建设;相关乡镇(管理区)要把“两区”创建作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保增长和促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工作例会制。
(二)注重资金整合。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争取中央支农资金、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重点用在“两区”建设;在原有农业产业政策基础上,县财政将整合资金、资源,加大对“两区”的投入,同类项目优先考虑“两区”建设,确保县财政农业资金主要落实到“两区”的创建。县财政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发挥支农资金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