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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方向2: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相关工作要求参照《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详细指南另发)

  (三)创新创业载体功能建设

  建设目标:在五角场城市副中心、新江湾城创新基地、环同济知识经济圈、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滨江现代服务业发展带等五大重点功能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如:孵化器、加速器、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区总部、营销中心)的功能建设。

  支持方式:一般以贷款贴息为主,贷款贴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贴息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杨浦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申请条件:(1)申请单位必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2)相关载体必须与创新创业相关,且位于杨浦区“十二五”重点发展的五大功能区范围内。

  (四)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

  建设目标:支持以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鼓励和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杨浦创新创业,加快推进杨浦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支持方式:具体资助方式参见《杨浦区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

  申请条件:具体条件参见《杨浦区关于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

  (五)创新科技金融服务

  建设目标:支持设立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引导社会创业投资基金投向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的项目。

  支持方式:引导资金由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按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按市场化运作为主。

  申请条件:(1)引导资金投资的创投基金应不低于80%比例落户杨浦。(2)引导资金所投创投基金采用资本金投入,对单个项目持股投入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企业实收资本的3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六)创新国际化水平建设

  建设目标:支持区域内相关机构与旧金山湾区的相关机构合作,吸引各类国际创新资源和要素集聚发展。

  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最高不超过项目总额的40%,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条件:(1)申请单位须与旧金山湾区的合作伙伴签有合作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应文本,并提供合同(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2)合作项目需在杨浦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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