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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二五数字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3)面向公众的应用系统建设
  郑州市已经开发和建设了郑州市地理信息公众服务系统,计生、外来人口管理、低保、家政服务等已进入计算机管理。郑州市内6个行政区357个社区,社区劳动保障网全部建成。郑州市社区服务平台示范项目已获国家正式立项,经八路、花园路办事处社区试点工作基本结束,预计明年正式投入使用。社保卡、医保卡、公交卡已投放使用。
  6.保障体系建设
  (1)编制数字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数字郑州”总体规划于2009年6月通过专家组评审。《数字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和《电子政务建设规划(2011-2015)》已纳入郑州市“十二五”计划编制体系。
  (2)成立数字城市建设管理机构
  成立了数字城市办公室,归口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统一负责全市数字城市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内设4个处室:综合处、发展规划处、应用推进处和市民卡管理处;两个中心:郑州市电子政务中心和郑州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挂郑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牌子)。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立了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实现了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信息采集、立案、派遣和处理。
  (3)制定数字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
  结合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制定了一批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和政策法规(表2-1、表2-2、表2-3)。
  表2-1: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略)
  表2-2: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工程管理政策法规建设

序号

政策法规名称

备注

1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3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4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工程咨询监理管理办法

 

  表2-3:郑州市数据管理政策法规建设参考

序号

数据管理政策法规名称

备注

1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政策体系

 

2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法律地位与权威性

 

3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投资政策与经费保障

 

4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安全保密政策

 

5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质量保证政策

 

6

数字郑州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生产管理机制

 

  (二)存在问题
  1.基础数据库和数据源建设不完善
  (1)尚未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口、宏观经济、企业信息和政策法规等基础数据库。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的维护与更新机制没有形成。
  (2)地理信息资源与其它信息资源的融合存在问题。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大比例尺地图数据和高分辨率影像数据还没有实现整个郑州市域的全覆盖。数据格式不统一,坐标系不统一,造成数据不能共享。
  (3)三维模块建设滞后。作为传统二维平面数据的有效补充,三维模块具有更加直观的特点。目前空间地理信息数据未能实现二三维一体化,不能满足不同城市管理领域、不同层次客户对城市数字仿真的需求,不能实现真正沉浸式环境中的人机交互体验。
  2.信息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滞后
  (1)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滞后。一些部门和县(市)区的数字化仍处于单项业务孤立发展状态,缺乏跨部门跨系统的整合和一体化应用。受观念和建设模式制约,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程度较低,业务协同困难,难以通过信息化手段继续大幅度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
  (2)机房资源整合缓慢。各单位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更新等基本上都是各自独立完成,存在只重视前期一次性投入,轻视后期维护保障;重视硬件购置,轻视应用开发。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机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建设层级不完善。数字城市是数字中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数字中国分为国家、省区、县(市)区三级,欠缺对数字乡镇、数字社区的一体化构建,造成基层建设使用脱钩,建设难度大,没有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不能实现与数字中国和数字河南的纵向联通,与相邻区域的横向联通。
  3.应用系统建设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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