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际服务贸易处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企业:
2011年“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10月28日前递交至相关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统一报有关初审机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际服务贸易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备注:
1、《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scofcom.gov.cn 点击进入“最新信息公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