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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创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

  6.科技标准。创建期间,推广两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是标准化生产、新品种引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技术;对示范区农户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2次/人,实行技术包户服务制。
  7.经济效益标准。通过创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示范区哈密红枣(鲜枣)平均单产达到300公斤/亩,落枣率低于25%,一、二级果品达到30%,亩产量提高20%以上,每亩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反季节蔬菜(一年两茬)果菜平均产量达到8000公斤/座,提高产量15%,每座日光温室年收入万元以上;陆地蔬菜提高产量20%,提高商品率15%,平均亩收入4000元以上;哈密瓜平均单产达到2000公斤/亩,合格商品率达到80%,每亩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创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合理规划、责任到人、强化措施,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地区将成立由行署分管领导任组长,地委农办,地区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国土资源、统计、气象、科技、农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委农办,具体负责创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考评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同时,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出创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分步实施计划,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地块、人员,明确奖罚措施,做到示范工程有规划,建设有标准,管理科学,档案完善,检查验收具体。
  (二)加大投入力度,巩固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创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的投入,加快完善水、电、路、林等配套设施建设。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并捆绑使用好土地整理、节水配套改造、“菜篮子工程”、农田防护林体系、专业合作社、农网改造及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加快高标准农田实施步伐。
  (三)抓好科技示范推广应用,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先进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力度,重点推广优质品种、精细修剪、矮化密植、温室果菜、高科技节水等标准化和科技水平高的生产技术,规范生产模式,统一技术规程,把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有效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使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真正成为地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样板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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