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报工程师须符合《工程系列绿化林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规定条件,并参加学科组专业答辩。
每年破格评审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当年评审对象的3%。
4、非现役军人期间,获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得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其它各种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5、已评聘初级职称后,又通过成人教育取得工程师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6、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过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或大专毕业满7年以上,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可直接申报。
7、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二)职称外语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按《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人[2007]54号)文件规定通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2、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在绿化和市容专业技术推广第一线工作满15年(含)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单。
(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按《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文件规定通过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
(四)绿化林业专业基础
凡申报评审绿化林业专业工程师,除申报认定外,需通过由中评委组织的绿化林业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五)继续教育
所有申报者,均需经过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
(六)论文、论著
申报工程师需提交2篇在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撰写的、与本人工作和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评审材料,其中,至少有1篇文章在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人应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请在论文首页上注明“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必须是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
学位论文不得作为职称评审报送论文。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等不作为文章发表依据。
(七)其他
1、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除在申报当年取得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外,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近三年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3、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五、申报办法
1、单位人事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者申请,结合单位用人需要、申报者业绩情况,统一组织申报。
2、申报者根据评审材料清单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交单位人事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所在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