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总结“十一五”苏州民政事业发展历程和取得的基本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民政全部是民生,做好民政保民生。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改善民生为主线,全面打造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创新引领、整体推进的民政事业新格局,全市民政系统凝聚力、创造力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现代民政为理念,全面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管理型民政向服务型民政“两大转变”,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贯彻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基础工作与专项工作、试点探索与总结推广“三个结合”,全市民政工作一批创新成果在全省、全国引起积极反响。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抓手,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协同、整体联动,问政于民、听证论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四项机制”,全市民政部门统筹协调、科学发展、依法管理能力普遍增强。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勤政廉政为准则,全面实践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五项要求”,全市民政系统作风效能和惩防体系建设有力推进。
同时应当看到,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期盼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和差距:民政体制机制尚有短板;民政政策法规相对滞后,特别是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公墓管理、社团管理、社会养老等政策法规尚不健全;民政执法手段、队伍、功能缺失,依法行政难以落到实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比较有限,难以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基层民政队伍力量不足,任务重与人手少矛盾凸现等。上述矛盾问题需要通过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以解决。
表1
“十一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十大标志性成就
类 别
| 成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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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 率先在全省超过“困难群众每人每天不低于1美元”的国际贫困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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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
| 出色承办社区建设史上盛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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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创建
| 成功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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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 实现全市养老床位数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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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
| 隆重举行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建立300年周年暨弘扬慈善文化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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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
| 基本解决困扰苏州14年之久的塔陵和非法公墓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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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募捐
| “5.12”汶川大地震全市慈善募捐救灾款物5.99亿,居全国地级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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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销售
| 全市年销售额突破19亿,销售和管理全国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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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法制
| 颁布苏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民政法规《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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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文化
| 深入开展以弘扬“三牛精神”为核心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民政文化彰显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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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型
| 指标名称
| 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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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
| 居(村)委会自治
| 居委会自治率
| 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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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自治率
| 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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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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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
| 社会组织总量
| 9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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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增长率
| 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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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数
| 547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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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才
| 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 初级1072人、中级2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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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 养老机构建设
| 养老床位总数
| 2735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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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机构数、床位数
| 130家、2018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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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机构数、床位数
| 48家、716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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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
养老
|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 8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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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 11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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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发放总金额
| 953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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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慈善
事业
| 孤儿年养育标准
| 1200元/月(集中)、720元/月(散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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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院床位总数
| 95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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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销售总量、筹集公益金
| 49.2亿、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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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募集总量、资助资金使用
| 14.26亿、11.5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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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
| 低保指导标准
| 城市
| 4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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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3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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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实现城乡并轨
| 9个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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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 4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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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集中供养率、供养标准
| 80%、5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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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
| 58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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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
优抚
安置
| 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参加医疗保险率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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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率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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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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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拥军项目投入资金(亿)
| 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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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管理
| 婚姻登记
| 326072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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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
| 40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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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 45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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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标准地名标志覆盖率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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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界线联检完成率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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