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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回顾总结“十一五”苏州民政事业发展历程和取得的基本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民政全部是民生,做好民政保民生。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改善民生为主线,全面打造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创新引领、整体推进的民政事业新格局,全市民政系统凝聚力、创造力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现代民政为理念,全面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管理型民政向服务型民政“两大转变”,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贯彻思想建设与业务建设、基础工作与专项工作、试点探索与总结推广“三个结合”,全市民政工作一批创新成果在全省、全国引起积极反响。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抓手,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协同、整体联动,问政于民、听证论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四项机制”,全市民政部门统筹协调、科学发展、依法管理能力普遍增强。
  “十一五”时期,坚持以勤政廉政为准则,全面实践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五项要求”,全市民政系统作风效能和惩防体系建设有力推进。
  同时应当看到,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人民群众期盼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和差距:民政体制机制尚有短板;民政政策法规相对滞后,特别是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公墓管理、社团管理、社会养老等政策法规尚不健全;民政执法手段、队伍、功能缺失,依法行政难以落到实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比较有限,难以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基层民政队伍力量不足,任务重与人手少矛盾凸现等。上述矛盾问题需要通过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以解决。

  表1
  “十一五”期间苏州民政事业十大标志性成就

类 别

成   就

社会救助

率先在全省超过“困难群众每人每天不低于1美元”的国际贫困保障线

社区建设

出色承办社区建设史上盛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

双拥创建

成功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养老服务

实现全市养老床位数翻番

社会福利

隆重举行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建立300年周年暨弘扬慈善文化主题活动

社会事务

基本解决困扰苏州14年之久的塔陵和非法公墓历史遗留问题

慈善募捐

“5.12”汶川大地震全市慈善募捐救灾款物5.99亿,居全国地级市之首

福彩销售

全市年销售额突破19亿,销售和管理全国领先

民政法制

颁布苏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民政法规《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

民政文化

深入开展以弘扬“三牛精神”为核心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民政文化彰显活力



  表2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型

指标名称

完成情况

社区建设

居(村)委会自治

居委会自治率

99.6%

村委会自治率

99.8%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

100%

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总量

9000家

社会组织增长率

4.936%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数

5475家

社工人才

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初级1072人、中级237人

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建设

养老床位总数

27355张

公办机构数、床位数

130家、20186张

民办机构数、床位数

48家、7169张

居家

养老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822个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

1114个

高龄津贴发放总金额

9537.2万

福利

慈善

事业

孤儿年养育标准

1200元/月(集中)、720元/月(散居)

儿童福利院床位总数

950张

福彩销售总量、筹集公益金

49.2亿、15亿

慈善募集总量、资助资金使用

14.26亿、11.51亿

城乡低保

低保指导标准

城市

420元/月

农村

340元/月

低保实现城乡并轨

9个市(区)

投入社会救助资金总额

46.5亿

“五保”集中供养率、供养标准

80%、588元/月

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

588元/月

双拥

优抚

安置

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参加医疗保险率

100%

退役士兵安置率

100%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

90%

实事拥军项目投入资金(亿)

5.22

社会事务管理

婚姻登记

326072对

收养登记

4066人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45000人(次)

行政区划

标准地名标志覆盖率

95%

际界线联检完成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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