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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牧科技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检疫股、监督股。核定事业编制11名(含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实施动物、动物产品产地检疫、屠宰;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动物防疫证章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承担动物免疫标识及其它畜禽标识管理和动物产品溯源工作,组织开展兽医执法人员培训。

  (五)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全县农村集体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和农村经营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培训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费使用情况的检查;规范、审计农村财务;负责村级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研究制订全县种植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作物生产技术指导、粮油作物丰收计划项目和其它粮油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种植业的技术引进、技术适应试验、技术对比试验、技术示范推广、技术规程〈范〉制订和新技术新成果推广;承担种植的技术承包、科技成果转让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负责引进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并组织试验示范和大面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技术咨询;负责全县粮食优质高产示范工程建设。

  (七)保留印江土家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县农药管理站),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开展全县农业植物重大病虫害动态监测、抗药性监测;农业植物疫情管理、疫情封锁控制、检疫审批、检疫隔离试种和调运检疫;农业植物病虫害灾情分析、防治技术试验示范和防治项目的实施;农用药械登记管理、广告审查、质量检测、安全作用指导;农药质量市场抽查检验、残留试验、质量检测、环境影响检测、毒理测定、检测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八)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果树蔬菜技术指导站,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果树蔬菜生产的统一规划和重点开发,果蔬瓜生产的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及综合服务,承担建立和管理优质果蔬瓜示范基地;开展优质果蔬瓜的科技、经济、资源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

  (九)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壤肥料技术指导站,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承担土壤保护、耕地保护、肥料使用、植物增产、节水渠灌等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土肥水资源的监测、检验、分析评价及肥料对环境影响监测与农田废弃物监测工作,承担土壤肥水技术培训、技术开发服务、科技成果转让和信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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