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科技情报所,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收集、储存、整理、分析省内外科技文献及电子信息资源,开展文献检索、查新、查重服务和定点、定题个性化服务,为区域科技创新提供文献信息支撑;开展科技情报研究、科技咨询及科技评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决策信息服务;开展科技宣传、科技培训及科技传媒服务,传播科学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及推动科技普及。
(二十二)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科技教育站,为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站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提出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建议,拟订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协调农业产业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工作,承办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事宜;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二十三)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茶业管理局,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项目规划指导股、茶叶生产技术指导股、市场品牌建设股、财务股。核定事业编制39名(含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制定并实施全县茶叶生产发展规划,立足县内资源优势,建设茶叶产业带,负责全县茶叶生产加工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茶叶技术协作,积极引进茶叶先进生产技术,并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茶叶产品市场调查,构建茶叶市场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市场营销。
(二十四)保留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农机管理股、农机技术推广股、农机安全管理股。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4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负责农机化行业管理,研究并制订行业规划,宣传、贯彻农机化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技术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和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执法体系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农机化生产活动,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机操作、使用、维护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农机化统计工作及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机系统开展产前、产中、产后作业服务。
(二十五)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食用菌产业发展办公室,为自治县农牧科技局(畜牧兽医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产业发展股、技术推广股、市场营销管理股、行政执法股。核定事业编制16名(含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贯彻执行食用菌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食用菌产业政策和食用菌产业发展重大措施,引导食用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食用菌产业资源的高效配置。负责食用菌产业资源调查、区划,研究拟定食用菌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食用菌产业化和市场体系建设。负责食用菌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食用菌科研、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负责食用菌行政执法工作和食用菌产品产地安全管理。负责开展食用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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