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 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 出生日期:表内的日期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1956.01.01。
3、 出生地:填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
4、 学历: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下列学历之一(未毕业的,应注明结业、肄业):
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中技)/高中/初中/小学
5、 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填写下列学位之一:
博士(副博士)/硕士/学士
6、 毕业时间: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65.07。
7、 毕业学校: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公章名称为准)。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
8、 专长:指现正从事或擅长的学科、专业。
9、 专业技术职务(称):填经人事(职改)部门正式批准或授权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称)。名称要按国家公布的职务名称规范填写。
10、工作单位:指人选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全称为准)。
11、工作时间:指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1965.09。
12、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
13、 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私营/合资/外资/其它
14、 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党政最高职务。
15、 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工程技术 社会科学其它
16、 联系电话:按区号+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0951-5059621。
17、 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8、 突贡年份:被人事部(含原国家科委)批准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19、 博导年份:被有关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20、 进博站年: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作博士后的年份。
21、 特贴年份:被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年份。
22、 省部年份: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部委批准位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年份。
23、 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24、 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时间。
25、 学术技术组织任职情况:指是否担任各级科技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在全国性、全区性学术技术组织的任职情况。
26、 关于成果获奖和获专利情况的填写。成果获奖情况只填写获国家和省、自治区政府或国家部委批准奖励的情况。获奖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技术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国家星火奖
自治区(部)级科技进步(成果)奖 其它省部级奖(填写出具体奖种名称)
成果获奖等级和排名、获专利排名应按奖励证书的等级和排名、专利证书的排名填写。个人独自获得的,排名栏填“1”;无排名的,排名栏置空。年度填获得年份。
27、 关于获基金资助情况的填写。基金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省部级科学基金
其它种类科学基金(填写出具体基金名称)
等级、排名、年度同成果获奖和获专利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