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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多警联勤,加大力度。全市公安消防、治安、巡警、内保、保安等警种要全警投入,深化多警联勤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各警种、各岗位承担消防工作的职责任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每周开展1次错时制监督检查,每月开展1次联合检查,持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所有检查、处罚、监督整改及“四个能力”验收等情况要纳入社会单位防火档案。
  (五)严厉打处,重拳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国务院“五个一律”、公安部“七个一律”和省厅“五条高压线”的规定,严打重罚、上限处理,要体现出战役行动的执法权威和战斗威力。对那些影响地区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符合挂牌督办条件的,要坚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措施、限期消除。对于符合条件没有挂牌的,督察部门要坚决介入督办。各地要推动把挂牌督办责任落实到政府相关领导头上,实行领导分包制度,对未按期整改的,坚决实施停业整改。
  (六)强化宣传,大造声势。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多种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广泛设立“清剿火患”战役消防专栏,采取专题报道等形式,每周对排查整治、正反典型火灾案例跟踪报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每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战役进展情况。要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大型活动。要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LED屏幕播放消防安全知识短片、消防公益广告等宣传片。在各个节假日期间,要利用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发布消防常识和提示信息。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专门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并通过本地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范围、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参与清剿战役。
  (七)加强督导、考核排名。市指挥部办公室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地“清剿火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将实行跟踪督办。办公室将每天收集情况,定期编发“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简报,对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进行通报宣传,推动战役深入开展。同时,将每月组织召开1次调度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并分别就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消防打处等战役主要指标每月对各地区进行考核排名。考核排名情况作为年终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战役为公安部统一部署的全国性专项行动,标准高、要求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将“清剿火患”战役作为维护社会形势稳定、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指挥责任,科学谋划、精心摆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和高标准实施,确保战役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次战役的组织指挥,市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立科任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韩玉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祁广殷、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丛树印任副指挥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联系电话:86779119-8505,传真:86779119-8511)。各区市县、先导区也要相应组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领导要分工包片督导落实,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公安机关领导要保证每周带队检查一定数量的单位场所,确保警力重点投入一线,参与到“网格”清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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