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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溪市推进滴灌节水农业工程的实施意见

  (二)任务。我市2011年滴灌节水农业工程总任务目标是1万亩,其中:本溪满族自治县5000亩中药材等滴灌节水工程,桓仁满族自治县5000亩果树滴灌节水工程。工程项目要以试验、示范为主,积累经验。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滴灌节水农业工程年度计划。要明确任务指标,面积要落实到地块,作物要落实到品种,项目要落实到实施单位(农户、企业、合作社、大户)。县、乡(镇)年度节水滴灌工程计划要图表结合、详实具体。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施1000万亩滴灌节水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惠农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我市2011年1万亩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项目落实到位,尽快发挥作用。市、县政府是项目的责任主体;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地块的选择;水务部门负责项目水源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的评估和工程技术保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和经费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我市滴灌节水农业工程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技术保障。实施滴灌节水农业工程技术保障是关键,一是由市农委、市水务局组成技术支撑团队,为两县进行技术服务。同时,新疆农八师一四四团场工作组和天业集团技术组派驻我市,帮助两县解决技术难题和培训安装队伍。二是两县要相应建立起各自的技术团队,在借鉴农八师节水滴灌经验的同时,总结出符合当地气候、土壤、水源、地形不同情况的滴灌技术,保障企业、农民增产增收。

  (四)扶持政策及资金保障。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项目实行以奖代补。省政府对我市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市政府在此基础上果树类每亩补贴500元,经济作物类每亩补贴400元,省级补助资金先按照50%预拨,其余部分及市政府补贴资金,待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到位。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县、乡(镇)政府和受益企业、合作社及农户承担。

  按照省滴灌节水农业办公室《关于保障全省滴灌节水农业工程工作经费的通知》(辽滴灌节水办〔2011〕4号)要求,市财政列支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市滴灌节水农业办公室工作经费和新疆农八师一四四团场工作组的工作和生活经费。各县滴灌节水农业办公室要比照省、市做法,及时向本级政府汇报,由本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

  (五)管理机制。一是对滴灌节水农业工程实行省、市、县政府合同制,省、市相关部门代政府验收制。二是多渠道增加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项目投入。除各级政府对项目补助外,鼓励支持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参与项目实施,使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向市场化运作过渡,要产权明晰,防止重建轻管,以发挥项目的长远效益。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滴灌节水农业工程项目工作目标责任体制,把项目实施的成功与否作为地方和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奖励与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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