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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乌就培[2011]23号)

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乌就培〔2011〕23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市委九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就业难的问题,经市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新开发48个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分配名额

  本次新开发公益性岗位48个。其中:网络信息管理员40名,在市网络管理中心工作;基层退管协管员8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

  ㈠城镇零就业家庭及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

  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㈢本人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

  ㈣已经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一年内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㈥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上述五款条件之一的农民;

  ㈦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持年审合格《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

  ㈧城镇未就业的部队复员转业退役人员,随军家属;

  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城镇失业人员;

  ㈩城镇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进行失业登记,连续一年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历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其中:网络信息管理员招聘人员还需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⒈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⒉熟练使用Dreamweaver photoshop flash cass+div等网页制作软件;

  ⒊熟悉网站策划流程,具备一定的新闻采写编辑能力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由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由社区推荐、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聘,合格者张榜一周,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区(县)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其中:基层退管协管员由市人事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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