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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开展物权法、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访条例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建设系统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建设系统执法人员、规范行政行为,社会群众办事的社会风尚,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五)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服务。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建立规范建筑市场的长效机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

  (六)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以全省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作用,不断增强全省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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