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合理行政、柔性执法措施,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与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及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五、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深入贯彻执行《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实地调查、听证质证、调解和解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受理、审理复议案件。建立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三)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在当事人自愿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将争议解决在行政程序中,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
(十四)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协调配合,依法积极参与应诉活动,遵守法定时限,及时、全面提交行政答辩书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证据。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
六、完善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由厅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职责内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十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处室、单位,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测评方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认真总结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按时向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十七)落实学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学习相关的行政法律和部门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