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稳步提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依法推广、依法服务水平。学习宣传以农业技术推广法为重点的有关农技推广法律法规,注重各类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钻研、推广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相结合,着力增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人员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水平与本领,更有效、更规范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积极强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学习宣传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合作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动植物防疫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

  (五)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选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技术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技术指导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省农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农业“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写普法教材,培训普法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市农业部门制定的农业“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于2011年11月底前报送省厅。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各级农业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厅将组织开展对各市、厅直属各单位农业“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继续做好农业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农业“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