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现代物流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郑政文〔2011〕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郑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专家的作用,提升现代物流业发展能力和决策水平,成立郑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是郑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高级参谋和决策咨询机构,是市政府的智囊团。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区域布局和现代物流业的政策法规开展工作。
第三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现代物流业全球化、区域合作和现代物流业发展特点及趋势,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对郑州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特别是针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特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对影响郑州现代物流业全局的专项方案或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进行多方案比较并提出优选方案;
(四)对郑州现代物流业产业结构、运作状况和管理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和建议;
(五)收集和积累有关信息资料,对国内外的现代物流业作跟踪研究,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 专家咨询委员会机构
第四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郑州市常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专家或其他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局、交通委、商务局。
第五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相关事宜。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是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通过广泛洽谈、甄别和筛选,提出专家委员会候选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落实具体聘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