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查推荐材料,做好项目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2011年度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将参照《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要求实施。2011年度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将评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推荐材料报送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文档1套(同时网上提交),含推荐书全文与完整附件材料合订本的书面材料2套(其中1套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存档件”的原件材料)。全部材料装入档案资料袋,并在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各单位对推荐的候选项目材料应认真审核。所有推荐的候选项目必须出具书面的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由推荐人签名。
三、受理单位、推荐时间与送交地点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科技处负责受理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从即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8月30日。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76号(200002)
联系人:王学勇 联系电话:23128089
Email:wgjkjc@163.com KJC@SCRFT.COM
四、其它事项
在进行专家评审时,要求候选项目进行答辩,参加答辩的候选项目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编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