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安监、工商、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要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11年12月21日-2012年2月8日
排查整治重点:圣诞、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单位和场所,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和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9日至2月20日)。各级、各部门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市政府将对全市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洪任指挥长,消防支队李大军支队长任副指挥长,市消防安全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全市“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和检查指导。
各地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消防大队大队长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