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点设置。全省中初级资格考试考点一律设在各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条件较好的中学或其他专业学校。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5人以下不单独设置考场),特殊设置需要说明情况。
四、考试大纲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下载。
五、其他
(一)各地务请在6月底前将中初级考试报名资料通过《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功能模块分别录入或导入数据库,7月底前编排好考场设置,9月20日前做好准考证的核发工作,10月10日左右做好试卷接卷工作,10月12日之前上报值班人员姓名、职务和值班电话等工作。
(二)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级105元,中级210元,上交省局费用初级40元,中级60元,各市考办务请在10月底前统一上交省考办。汇款地址及账号如下:
单 位:浙江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
账 号:33001619880056618170
开户行:建设银行体育场路支行
(三)各级统计部门参加本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四)各级人力社保、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力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同时要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79号)文件的最新规定,加强对考纪考风的管理和教育,确保资格考试的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附件:1.2011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略)
2.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2
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