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粮食收储服务体系,为种粮农民提供良好的售粮保障服务
加强和完善粮食收储服务体系,是适应本市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的需要,是增强本市粮食企业粮食收购能力,保障农民售粮顺畅,减少农民产后损失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辖区粮食生产、收购数量及仓储条件等,加强与粮食生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规划建设粮食烘干设施等项目,逐步完善粮食收储服务体系,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本市主要产粮区县要针对今年秋粮收购期间可能出现的连续阴雨天气情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粮食企业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千方百计为种粮农民提供仓房、场地、烘干等服务,尽量帮助农民整晒、烘干高水分粮食,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五、加强粮食产销对接,拓宽粮源采购渠道
市、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农业部门和种粮大户的沟通协调,鼓励和支持粮食购销企业积极与种粮大户实施产销对接,积极鼓励本市粮食经营、加工企业与本地粮食生产合作社、种粮大户实行订单收购,稳定农民售粮渠道。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与区县粮食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早落实收购计划,出台委托收购价格,增加本地粮食采购量,同时积极做好东北、江苏等粮源基地的粮食采购调沪工作,做好储备粮的轮换和市场供应工作。
六、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收购市场秩序
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辖区内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核查入市主体收购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收购等行为。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适时组织开展收购市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粮食质价标准,严厉打击无证收购、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确保秋粮收购市场规范有序。
七、加强与农发行沟通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
各区县粮食购销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农发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农发行的大力支持,确保收购资金足额到位。要及时向农发行申报收购计划,搞好市场分析预测,控制好企业经营风险,合理申请收购资金贷款规模,收购资金要专款专用。同时,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努力实现银企双赢,确保不因收购资金问题而影响正常收购,保障秋粮收购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