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强化监管减排。
科学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按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探索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与总量控制、减排考核、排污权交易、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相结合的点源管理新模式。继续开展各类环保执法检查活动,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重点抓好现有电力行业已上脱硫设施的监管,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脱硫效率。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化运维管控体系,提高环保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
六、重点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项目。
1.工程减排项目316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5.91万吨。其中,近两年间建成且为新申报减排项目的污水处理厂(站)共112座,设计处理能力117万吨/日,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03万吨(详见附表1);扩建改造、扩大收集管网覆盖面、开展深度治理及中水回用的污水处理厂(站)共75座,设计处理能力663万吨/日,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04万吨(详见附表2);工业企业实施工程治理项目129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84万吨(详见附表3)。
2.结构减排项目233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11万吨(详见附表5)。
3.监管减排项目5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0.007万吨(详见附表6)。
4.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301个(详见附表7)。
(二)氨氮(NH3-N)减排项目。
1.工程减排项目220个,预计削减氨氮6861.2吨。其中,近两年间建成且为新申报减排项目的污水处理厂(站)共112座,预计削减氨氮2264.2吨(详见附表1);扩建改造、扩大收集管网覆盖面、开展深度治理及中水回用的污水处理厂(站)共75座,预计削减氨氮4385吨(详见附表2);工业企业实施工程治理项目33个,预计削减氨氮212吨(详见附表4)。
2.结构减排项目133个,预计削减氨氮783.1吨(详见附表5)。
3.监管减排项目5个,预计削减氨氮19.5吨(详见附表6)。
4.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301个(详见附表7)。
(三)二氧化硫(SO2)减排项目。
1.工程减排项目152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2.64万吨。其中,热电烟气脱硫改造工程减排项目37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151万吨(详见附表8);非电企业工程治理减排项目80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0.71万吨(详见附表9);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项目33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0.10万吨(详见附表10);钢铁烧结机脱硫项目2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0.32万吨(详见附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