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与全市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宣传重点,制定具体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做到规划有序,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有声有色,确保取得成效。
2.各单位要把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内容上,要结合实际、抓住典型;规模上,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形式上,要推陈出新、贴近公众,努力营造一个更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
3.各区县要积极主动、精心策划,把活动与推动2011年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举办开幕式、新闻发布会、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主题晚会、制作宣传片、依法集中销毁侵权物品、街头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通过开设专刊专栏、专家学者访谈、企业和权利人现身说法、深入报道典型案件、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宣传效率,扩大宣传效果,形成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
4.各主要传媒要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加大宣传力度,使知识产权制度更加深入人心,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应包括社会宣传和新闻媒体的对内对外宣传。
一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
二是请宣传部组织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北方网等媒体积极配合,及时、充分地报道活动和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事例,宣传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做法及取得的进展和成绩,增进外界对我市的了解,树立天津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
5.要注意总结活动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做好此项工作的建议,探讨行之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方式。巩固活动取得的成效,实现工作的长期化,并逐步形成一套长效机制。
请各单位、各区县在5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标语参考
1.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2.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天津
3. 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
4. 巩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尊重保护知识产权
5. 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