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自贡市财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23号)和《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发〔2010〕13号),设立自贡市财政局(简称市财政局),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国税局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社会保障等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四)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的预算体系,统一收支政策,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和透明度。
(五)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指导乡镇财政工作,建立健全市和区、乡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六)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工业集中区、区域经济发展区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七)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规范性文件草案、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