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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参与起草地方政府采购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市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十七)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制订地方性财政稽查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政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监督检查局内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意见;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查处重大违反财经法纪等案件。
  (十八)自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和管理全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十九)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区县财政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工作,领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群团组织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贡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7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会计师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3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8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副县级),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税政管理的职责分工
  根据上级部门授权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提出的税率调整、减免税等政策建议,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起草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税务部门具体起草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由财政部门组织审议后与税务部门共同上报和下发。税务部门负责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门备案。
  (二)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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