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地区的普法验收和评选工作应于8月20日前结束,并将总结验收报告、推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材料及下一步的普法工作建议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普法办。
联 系 人:魏俊成
联系电话:(0991)368966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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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
2.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考核实施方案
3.人事、劳动机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考核实施方案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有力
1、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重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重要议事日程,年度有计划、五年有规划,定期听取汇报,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
2、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六进”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完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领导换届或工作人员变化后,能及时做出调整和充实。
3、主管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抓落实措施得力,能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汇报,总结和部署年度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高
4、法治宣传教育有具体措施,责任明确、主要任务明确、重点对象明确、目标要求明确。
5.注重抓好以《
宪法》、《
劳动法》、《
公务员法》、《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落实;认真抓好自治区统一安排的普法宣传月、宣传日等法律政策咨询日活动,方法务实,灵活多样。
6、积极组织参加本系统年度普法考核,参加普法考核人数稳中有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参学率达到95%以上,考试合格率在95%以上;人事、劳动机构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参学率达到90%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劳动机构职工干部的整体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意识增强。
三、法治宣传与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7、坚持学用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及时依法处理。
8、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政务信息公开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报备制。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劳动机构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9、“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单位”、 “法治进企业”、“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学校”和“法治进乡村”活动扎实有效。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工作积极、作用发挥好;试点工作有成效,有符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的经验做法;自治区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得到较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