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南宁市2011年度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
考 评 项 目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考评方法 | 扣分 | 综合评分 |
(一) 保 障 工 作 ︵30分︶ | 1、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开发区管委会全年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一次以上,及时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 | 5分 |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较好的,得3分,基本落实,得1-2分,未落实的,得0分;3、每年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1次以上,得2分,未听取的,得0分。 | 听取汇报查看记录 | | |
2、保持政令畅通,完成市相关部门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 5分 | 完成较好的,得5分;基本完成的,得2-3分;未完成的,为0分。 | 综合考评 | | |
3、将环境保护目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位,编制工作目标计划进度表于2011年5月31日前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5分 | 环境保护目标纳入管委会年度工作目标的,得2分,责任分解到位的,得2分,按时报送进度表的,得1分。 | 听取汇报查看记录 | | |
4、支持环保部门工作,落实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环保部门工作经费有保障。 | 5分 | 1、环境保护工作经费保障较好,得3分;2、环境保护专项经费落实到位,无挪用、挤占现象,得2分。 | 听取汇报查看预算 | | |
5、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引进新项目要符合规划(区域)环评定位,招商引资中不引进淘汰或国家禁止重复建设的项目。从严控制“两高一资”行业。 | 6分 | 1、建设项目未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的,每个项目扣1分;2、若在招商引资中引进淘汰或国家禁止重复建设项目的,发现一项,扣2分;3、“两高一资”行业控制不严的,扣2分。 | 查看记录现场抽检 | | |
6、组织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组织推荐1个以上绿色环保系列创建单位。 | 4分 | 1、组织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的,得2分;未组织开展的,为0分。2、组织推荐绿色环保系列创建单位1个以上的得2分;未组织推荐的,为0分。 | 查看资料 | | |
(二)目标工作︵65分︶ | 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签定的“目标工作”中相关内容加强对辖区内道路扬尘、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区域空气质量全年优良率达到95%以上。 | 10分 | 开发区管委会(除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外)没有印发扬尘污染控制文件的,扣2分;规范作业(主要对工地、道路扬尘等)管理不到位的,扣2分;市级环保部门巡查发现运泥车等有撒漏、道路扬尘现象严重的,每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 | 查看资料随机抽检 | | |
按各开发区目标工作内容组织实施考评。 | 55分 | 本项主要采取扣分制,按照单项任务组织落实情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分:组织落实或工作推进较好的,该项不扣分;组织落实或工作推进一般的,扣2分;基本未组织落实或工作未推进的,扣4分。(备注:此项分值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65分) | 逐项检查综合考评 | | |
(三)目标考评︵5分︶ | 1、平时抽检情况;2、有关材料报送情况;3、其它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 5分 | 1、平时抽检视情评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2、材料报送及时全面规范,得2分;补报的,每次扣0.5分;材料不规范、不全、有遗漏的,每次扣0.5分。3、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得1分;基本完成的,得0.5分;未完成的,得0分。 | 综合考评 | | |
合计 | | 100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