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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5.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淘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提高农村用能质量和效率。

  (1)推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节能。

  加快现代农业生产步伐,实施秸秆还田、保温防寒等节能措施。大力发展节油节电农业机械技术及装备,更新淘汰高耗能农机装备。推广节能畜禽养殖技术。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推进农村家电、炊事、取暖等生活节能。推广应用保温隔热的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节能型农村建筑,加强建材下乡试点省建设。科学制定乡村建设规划,有效遏制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

  (2)推进农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

  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完善农村沼气服务网络和综合服务模式;研发推广适合我省特点的农村户用和棚用沼气装备系统,探索示范高效太阳能沼气技术;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大中型沼气建设。推进秸秆成型燃料加工装备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研发攻关,推广应用秸秆成型燃料;完善秸秆气化技术及系统装备,建设农村秸秆气化工程。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省适宜农村沼气用户普及率达到28%以上。

  (3)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

  以节肥、节水、节药、节能为突破口,推广应用节约型农业技术。广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和服务,提倡增施有机肥,实现化肥集约利用。鼓励采用滴灌等先进节水技术,全面替代落后漫灌方式。推广新型施药技术及装备,鼓励使用生物制剂预防或杀灭病虫害,逐步减少传统农药使用。

  (4)提高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

  以家电下乡为契机,大力推进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中的普及应用,加强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提高学校、诊所等农村公益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率。到2015年,力争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15%以上。

  6.开展商业与民用节能。抓好商业与居民生活节能,推广使用经济高效的节能产品,培养节约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居民节约意识。到2015年,商业企业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10%以上。

  (1)加强商业与民用节能管理。

  建立完善商业与民用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计量统计和管理,制定实施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全民节能知识普及机制,夯实商业与民用节能的工作基础。实施居民社区节能行动,加强居民生活节能潜力和途径分析,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创建节能示范社区。

  (2)推广应用节能产品。

  在商用场所大力推广高效空调、电梯、冷藏设备、照明灯具等节能产品,推广楼宇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室内照明和温度的节能控制。鼓励商场销售节能型商品。推动宾馆和酒店应用节能燃气灶具,逐步取消使用一次性用品。落实节能产品惠民补贴政策,引导居民使用高效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商场和酒店开展重点用能设施节能改造。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高效照明产品应用率达到100%。

  (3)引导形成节约习惯。

  引导合理使用空调,科学设置温度,减少开启次数,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合理选择灯具功率,控制照明亮度和开启时间。及时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减少待机能耗。节约纸张等办公、生活用品等。

  (二)实施六大节能工程

  1.节能科技提效工程。围绕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煤炭、轻工、纺织、机械等十大行业,支持燃煤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区域大型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换热技术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蓄冷蓄热、节约和替代石油、输配电系统、建筑节能等十类节能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1000个节能项目,提高传统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通过实施节能科技提效工程,累计节能1500万吨标准煤。

  2.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工程。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为促进节能形成强力支撑。围绕机电设备、换热、余能回收、能量储存、监测控制等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和装备制造,重点培育100个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园区。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增强企业节能产品和技术研发能力,提高节能产品档次和质量。落实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加快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家用和商用产品。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提高到15%,累计实现社会节能量2000万吨标准煤。以培育节能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促进节能服务业加快发展。依托实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鼓励发展3至5家超级节能服务公司,带动中小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环保产业龙头企业,依托自身技术产品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化节能服务;支持重点耗能领域和行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契机,推动节能诊断、监测、审计、评估和认证等第三方节能专业机构发展,规范节能服务市场,促进节能服务业健康发展。到2015年,在全省培育100家以上具有较强实力的节能服务机构。

  3.循环经济促进工程。推广循环经济模式。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培育500家循环经济示范单位,构建20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循环经济全面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以综合利用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工业“三废”、城镇生活垃圾、废旧再生资源、农林水产废弃物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到2015年,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实现产值550亿元。发展再制造产业。围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矿采机械、废旧家电、船舶及办公信息设备等再制造产业,研发推广一批再制造技术,实施一批再制造项目,培育一批骨干再制造企业。围绕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建设一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引导和鼓励企业、消费者购买使用再制造产品。到2015年,再制造产业实现产值400亿元。促进清洁生产。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未完成节能任务的单位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到2015年,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企事业单位5000家。加强循环经济能力建设。推进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循环经济信息服务能力。建设行业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孵化基地,提高循环经济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基地,增强全民循环经济意识和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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