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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中药饮片煎煮规范的通知

  中药饮片煎煮规范

1 范围


  中药饮片煎煮方法一般分为自煎和代煎方法,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对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代煎进行了规范,对煎药室的设施与设备要求、人员资质要求、一般中药饮片与特殊中药饮片的煎煮方法等作了规定。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病人自煎可参照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自煎中药的方法原则上遵医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0年版
  GB 14930.1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
  GB 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SZJG 37.1-2011 中药处方与中药调剂规范
  第1部分 中药处方 SZJG 37.2-2011 中药处方与中药调剂规范
  第2部分 中药调剂 SZJG/T 38.1-2011 中药饮片与中药方剂编码规则
  第1部分 中药饮片 SZJG/T 38.2-2011 中药饮片与中药方剂编码规则
  第2部分 中药方剂

3 术语和定义

  3.1 中药饮片
  中药材经过炮制后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
  3.2 解表方
  凡以解表药为主组成,具有发汗、解肌、透疹等作用,用以治疗表证的方剂。
  3.3 泻下方
  凡以泻下药为主组成,具有通导大便、排除胃肠积滞、荡涤实热,或攻逐水饮、寒积等作用,用以治疗里实证的方剂。
  3.4 和解方
  凡以和解药为主组成,具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作用,用以治疗伤寒邪在少阳、肝脾不和、肠胃不和等证的方剂。
  3.5 清热方
  凡以清热药为主组成,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用以治疗里热证的方剂。
  3.6 祛暑方
  凡以祛暑药为主组成,具有祛除暑邪作用,用以治疗暑病的方剂。
  3.7 温里方
  凡以温里药为主组成,具有温里助阳、散寒通脉作用,用以治疗里寒证的方剂。
  3.8 补益方
  补益药为主组成,具有补益人体气、血、阴、阳等作用,用以治疗各种虚证的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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