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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局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四)评比表彰。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下半年,市局将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并推荐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四五”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并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验收是保证“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是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深入细致地进行总结,努力使检查验收的过程真正成为进一步深化法宣内涵、扩大法宣工作社会影响的过程。

  (二)把握节奏,稳步推进。要按照通知所规定的节点要求,在深入开展世博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经常性法宣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各个阶段的工作,尤其要严格按照“五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切实保证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三)查漏补缺,全面推进。通过检查验收工作,对过去5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与回顾,查找普法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客观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切实落实改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为“六五”普法的规划和启动做好准备。

  (四)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

  (五)求真务实,保证质量。要着眼本市今年举办世博会的实际,将组织集中检查验收与掌握日常情况紧密结合,扎实工作,在切实掌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力戒形式主义与繁文缛节,务求实效。

  附: 上海市质量技监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上海市质量技监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接受检查验收单位:         检查验收组成员:             时间: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检查方式及

评分标准

自查评分

检查评分

扣分原因

一、 普法工作机构制度建设情况(15分)

1.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健全

5

有文件明确规定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

   

2.法制宣传办事机构职责分工明确

3

有文件明确规定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3.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计划)及相关工作制度

2

有规划及相关工作制度

   

4.每年度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市局

5

有2006年至2010年每年度工作计划,有2006年至2009年每年度工作总结。以上缺少一项扣一分,最低得分为0

   

二、 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 (30分)

5.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

2

有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

   

6.建立党委(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

4

有党委(党组)学法情况记录或相关存档资料。学法次数少一次扣一分

   

7.建立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本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2

有情况记录或相关存档资料。少一次扣一分

   

8.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上海干部学习城学习

2

应当学习的,缺一人扣一分

   

9.建立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2

有相关制度文件、工作记录

   

10.组织或者积极参加重点法规知识学习

12

有相关学习培训情况记录或资料

   

(1)宪法及民事、刑事、行政基本法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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