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租赁小客车数量配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报送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逐车开具《办理营业性客运车辆牌证证明》,经由区县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递交购车企业。
  5.2.2 企业凭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有关资料,到市国税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
  5.2.3 企业凭指标确认通知书、车购税完税凭据、《办理营业性客运车辆牌证证明》等有关资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领取车辆牌证。
  5.2.4 企业按照租赁经营备案管理规定,到区县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新增车辆备案。

6 车辆更新

  6.1汽车租赁企业报废或出售租赁小客车的,可以按程序申请取得租赁小客车更新指标。
  6.1.1 企业向区县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供车辆报废证明或二手车销售发票(复印件)。
  6.1.2 经由区县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后报市指标管理机构审核。
  6.1.3 企业在www.bjhjyd.gov.cn网站可查询审核无误后的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市租赁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6.1.4 企业按本附件5.2.1至5.2.4程序,在6个月内办理购车和相关手续。

  附件2
  北京市租赁小客车
  新增指标申请表
  (20  年  半年)

┌──────────┬───────────────────────────────┐
│申请企业全称(盖章)│                               │
├──────────┼─────────────┬───────┬─────────┤
│   企业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营业执照(登记证)注│             │地税纳税人识别│         │
│    册号    │             │   号   │         │
├──────────┼─────────────┼───────┼─────────┤
│   企业组织   │             │  经营备案  │         │
│   机构代码   │             │  日 期   │         │
├──────────┼─────────────┼───────┼─────────┤
│   备案证号   │             │  实有车数  │         │
├──────────┼─────────────┼───────┼─────────┤
│   企业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上年度经营服务     │优秀□    良好□    合格□        │
│       考核结果       │ 备案期短尚未参加考核□ 弃权未考核□      │
├─────────────────┼────────────────────────┤
│   上年度至今有无生产安全   │有□     无□                │
│       责任事故       │                        │
├─────────────────┼────────────────────────┤
│ 有无建立计算机网络化经营管理系统 │有□     无□                │
├─────────────────┼────────────────────────┤
│    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定    │安全类□  服务类□              │
│       是否健全       │                        │
├─────────────────┼────────────────────────┤
│     上年度完税总额     │营业额   企业所得税             │
│       (万元)       │   合计                   │
├─────────────────┼────────────────────────┤
│     上期配置新增车辆     │ 已购车上牌   辆, 兑现率  %        │
│      指标兑现情况      │                        │
├─────────────────┼────────────────────────┤
│    本期申请新增指标数    │(大写)                    │
│                 │    辆 (小写)               │
│                 │  辆                     │
├─────────────────┴────────────────────────┤
│                                          │
│本企业对上述填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填报日期:                                   │
├──────────────────────────────────────────┤
│                                          │
│                 区县运政部门意见:                 │
│                                          │
│                                          │
│                                          │
│                                          │
│                                          │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
│                                          │
│区县业务部门审核意见:                               │
│                                          │
│                                          │
│                                          │
│                                          │
│                                          │
│该企业属于    类组别申办条件。                          │
│                                          │
│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
│运输局复审意见:                                   │
│                                          │
│                                          │
│                                          │
│                                          │
│                                          │
│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