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1〕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
(2011-2015年)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重要增长点,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推进我市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进一步抓住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经济总量和经济质态的“双跨越”,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目标,特制定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整合集聚产业发展优势和要素资源,加快发展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重点领域,以招商选资为突破口,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集约、集聚、集群发展为方向,深化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加快建设一批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园,着力打造千亿级产业和百亿级企业,实现湖州市“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目标。
二、发展目标
(一)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2500亿元以上,力争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000亿元、1000亿元、500亿元。用五年时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双倍增”。
(二)竞争实力大幅增强。到2015年,着力培育50家以上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全市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达到12家以上,其中超百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达到5家以上。
(三)产业集聚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力争建成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园1-2个,销售收入超200亿元的特色产业园2-3个,销售收入超10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园5-6个;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产业区域分工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