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公交车拥有率达到12标台以上;
--高档空调车、新能源车占公交车总量的70%以上;
--加快港湾式停靠站等停靠站点建设,确保中心城区公交站点覆盖率(按500米半径计算)达到95%,城乡公交站点覆盖率(按1千米半径计算)达到90%;
--中心城区公交车平均运行速度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
--市区公交线网密度达到1.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其中中心城区线网密度达到4.0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规划建设BRT(快速公交系统)1条。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保障
1.科学编制公交规划。以《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为依据,科学编制《湖州市市区公共交通发展综合规划》及《湖州市市区公交站场、线网布局专项规划》等相关子规划,为加快市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2.切实保障规划编制。公交发展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规划编审程序,认真组织对规划的技术论证、审查和审批。
3.严格监督规划实施。市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要采取必要措施,切实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二)深化公共交通体制机制改革
1.健全公共交通管理体制。统一管理体制,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市区公共交通管理工作,成立湖州市公共交通管理处,与湖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合署办公,具体实施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落实人员编制和管理经费。市区公共交通发展应当按照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城市和城乡公共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2.完善公共交通运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坚持公共交通民营化经营,政府财政购买服务的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公交经营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以资产为纽带,整合重组成为2家公交企业,实现公共交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综合提升公交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打破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经营区域限制,实现市场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特许经营,实现公交线路资源的市场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