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系统、连续、舒适的步行交通网络,打造以人为本的行人空间。完善轨道及公交站点周边各类步行交通设施,提高站点可达性;在罗湖金三角、福田中心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等重点片区建设步行连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
2.结合城市绿道网,加快推进自行车道网络建设,改善自行车通行条件。至2013年和2015年,全市分别形成500公里和800公里以上的自行车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城管局
3.结合轨道交通的建设,在轨道交通换乘点和大型公交场站布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启动蛇口、南山中心区、华侨城、盐田、龙岗等片区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盐田、南山和龙岗区政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六)服务整合工程。
1.建设公交一体化无缝换乘节点。
推进与轨道交通站点配套的常规公交、出租车、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施工、同步建成。至2015年,建成36处轨道交通“零换乘”接驳场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2.强化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运营一体化。
建立健全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运营接驳协同机制,强化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的配合衔接、协同联动。整合轨道交通和接驳公交线路的运营计划和时刻表,提高接驳公交线网的直达性和发车频率,将80%以上公交线路的工作日早晚高峰发车间隔缩短至6分钟以内,减少乘客换乘时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3.建立一体化的公交票价政策。
(1)研究完善公交票价政策,逐步建立既符合市民消费能力、又符合政府财政负担预期的票价机制。近期重点研究公交快线票价,以完善公交票价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
(2)推进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统一收费和统一结算,研究实施基于里程的联运票价制度,完善轨道和常规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研究解决乘客因换乘导致的出行费用增加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委
(七)低碳交通工程。
1.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辆投入,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辆,新投放和更新的公交车辆原则上均采用新能源公交车。加快充电站、加气站等相关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至2012年,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4000辆,建成公交车充电站50个。至2015年,使新能源公交车占全市公交车辆总数50%以上,并同步推进公交车充电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规划国土委
2.开展可持续街道工程规划建设。
进一步开展绿色道路规划建设标准研究,加快推进光明、坪山新区绿色道路建设;在道路改造工程中加强透水环保砖、降噪路面、LED照明等技术产品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
3.制定车辆更新技术标准及配套政策。
(1)研究出台促进新能源公交车辆使用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对公交企业引进新能源公交车辆进行适当的扶持或补贴,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公交车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交通运输委
(2)健全公交车辆性能检验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实施技术准入制度,确保符合节能环保和运营安全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
(八)示范引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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