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质增产技术推广。2011年,省级安排补助资金125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1000万元,按照《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9〕289号)和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项目申报指南,安排用于油橄榄、核桃、葡萄、枣、杏以及病虫害防治技术推广项目;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资金250万元,由市州、县市区林业(果业)、财政部门组织申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择优立项并下达补助资金。
5.生产技术培训。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培训经费600万元,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培训由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牵头,市州林业技术推广部门配合,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培训班10期,每期培训不少于40学时,项目县市区各选派10-20名专业技术人员分期分批参加集中培训,每期补助15万元,合计补助经费150万元。果农技术培训由项目县市区林业(果业)主管部门和林业技术推广单位牵头,培训果农1.5万人(次),每人补助300元,合计补助经费450万元。培训项目由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及县市区林业(果业)、财政部门申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审定后下达计划。技术培训经费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培训任务完成后拨付承担单位。
6.龙头企业培育。2011年,省级安排补助资金21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安排1800万元,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进行林果生产基地建设、林果产品加工等贷款项目;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用于葡萄、油橄榄、核桃等加工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及改扩建生产线的贷款项目。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等,按照《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291号)和《甘肃省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农〔2010〕95号)有关规定执行。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管理等,按照《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甘财农〔2007〕309号)有关规定执行。
7.科技攻关及品牌创立。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400万元,其中,科技攻关项目200万元,选择核桃、花椒、葡萄、枸杞、油橄榄等品种8-10个优先支持的攻关课题,每个支持20万元左右资金,面向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技术部门、科技企业等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担单位;品牌创立资金1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当年获得无公害或绿色果品认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的每个奖励1万元,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每个奖励5万元,企业开发新产品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商标的每个奖励5万元;经济林树种标准化及经济林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平台建设工作安排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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