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涧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通知
(南政发〔2010〕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司行社):
《南涧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已经县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南涧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科学布局商业网点,完善商业功能,优化商业环境,更好地为居民生产生活和消费者服务。特编制《南涧县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按照
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编制。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四条 基本现状
(一)城乡市场建设发展现状。全县基本建成了以县城为中心,辐射全县8个乡镇及周边县市的市场网络体系。目前,全县共有市场11个,其中县城4个(县城综合集贸市场、小红桥粮食市场、县城大牲畜交易市场、老城综合集贸市场),乡镇机关所在地综合集贸市场5个(无量小河底综合集贸市场、宝华新街综合集贸市场、碧溪回龙山综合集贸市场、乐秋综合集贸市场、公郎综合集贸市场),专业市场2个(宝华大牲畜交易市场、公郎茶叶交易市场)。拥翠乡和小湾东镇以路为市,市场功能不完善。
(二)县城规划区商业网点现状。目前有“三纵九横五巷”街道、23个商场(超市)、3个集贸市场、1个粮食市场、1个牲畜市场。“三纵九横五巷”街道共有铺面1558间、经营户1173户,其中经营日用百货131户(批发14户)、旅馆业22户、日用杂品57户、化妆品9户、医药医疗器械33户、纺织品及服装125户、鞋帽33户、摩托车销售及修理37户、农业生产资料41户、餐饮业(含酒吧、水吧)124户、居民服务业(美容美发、洗染、摄影等)99户、电脑及家电21户、通信设备及维修业45户、教育文化用品19户、建材(含家具制造销售)114户、农机具20户、茶叶21户、汽车销售及修理业99户、废旧物品收购6户、粮油25户、家禽屠宰5户、水果14户、仓储50户。商业网点具体分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