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北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政发〔2010〕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0年是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关键一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把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列为2010年度为民办实事之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0年工作推进会议纪要》(桂政阅〔2010〕8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桂教办〔2010〕2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我市各县、区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进展不均衡、个别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项目报建及前期工作耗时较长等现象,为确保我市后期校安工程项目能按自治区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为把我市中小学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建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将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进度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进度报告制度、倒排工期制度、领导挂点负责制度、定期检查督办制度,切实保障校安工程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推进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中小学校安工程项目报建、资金使用、组织实施的检查指导工作,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二、具体要求
(一)市、县(区)要突出工作重点,在安全鉴定数据基础上按缓急轻重程度精选项目,分步实施,对列入年度规划的校安工程项目要早准备、早部署,提前做好征地、勘测、设计、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下达后马上能进行招投标,尽快开工建设。
(二)市、县(区)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校安工程的实施出谋献策,指导做好校安工程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帮助解决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