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财政金融贸易处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报批,监督发债资金使用;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新型业务试点;监测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市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储备库建设;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流通设施项目建设;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协调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有关重大政策;承办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初审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责任;提出利用外资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负责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报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口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管计划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全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
(十二)代建管理处
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核准和监管以及代建方式的审定;研究提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名单并牵头招标选择代建单位;拟订代建管理相关配套办法。
(十三)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等项目;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负责信息安全工程和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承担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纵向网的组织实施和市发改委局域网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责任;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库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市生物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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